目前你所在位置: |
|
北京遗产继承,上门公证。
您好!现有A和B两位老人,共有一套房屋,并有三个子女。现在B去世,A想要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三个子女也同意。请问贵处能否对于遗产继承办理上门公证。如果可以需要提交哪些手续,三个子女需要提供哪些手续?上门公证时三个子女是否必须到场?谢谢!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须办理的是继承权公证,如该公证的申请人须请求上门办理的,则该申请人的居住地应在西城行政区域内,并须提供该老人神智清晰、行动不便的医生证明。子女携带上述证明以及被继承人(即死者)的死亡证明、被注销户籍的户口簿或户籍注销证明、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表(本处网站可以下载)、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表、继承人中有人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房屋的产证和当时的购房合同(根据房屋的不同属性提供不同的材料)等材料前来我处预约上门办理。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该公证时,所有继承人均应到场办理。建议您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凭证先来我处咨询窗口详细咨询。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