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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辦理繼承
您好!本人是香港人, 已在香港的中國委托公証人辦理了一份繼承聲明公証書, 用於繼承北京的遺產.該文件副本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轉遞至貴處. 如果想查詢該文件副本貴處收到了沒有, 應如何查詢? 另想請問如果本人帶著該文件正本去貴處辦理有關手續, 是否可以不必理會該文件副本有沒有寄到貴處, 而貴處都會接受本人的申請?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不清楚是由我处哪位公证员受理了您的继承权公证申请,如您有具体公证员姓名的,您可以打我处总机64145600详细询问。如您是本人前来办理的,则不必出具该声明书。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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