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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生公证咨询
因出国办理出生公证,户籍在京,出生在外地。有两个问题:(1)本人没有出生证,不是独生。咨询了出生地派出所,他们没有办理过报出生证明,没有固定格式,只能出具一份派出所签字和签章的出生事实证明(说是A4纸打印的,包含我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父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不知这个证明是否可行?(2)父母亲上世纪60年代结婚,一直没有结婚证,但他们户口薄上显示是夫妻关系。也咨询了当地民政部门,因父母亲从没有登记,他们不出具婚姻关系证明,请问,如果请父母亲所在村出具一份证明他们夫妻关系的材料再加上户口薄上的关系,不知可以吗?谢谢!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您上述所说的两份材料均可以用做办理时的材料参考,建议您再开具一份您自己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我处网站可下载,由您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填写)。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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