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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遗赠公证

1业务简介

 接受遗赠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接受遗赠这一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遗赠实为遗嘱的一种方式,只是受益人对遗嘱人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员。

2所需材料

1、遗嘱公证书原件;

2、受遗赠人身份证件;

3、遗嘱中涉及的财产的权属证明;

4、遗嘱人死亡证明材料;

5、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尤其是遗赠文书核实的材料)。

3其他提醒

 公证处在受理后,可能有一个遗嘱核查的过程,需您或遗嘱人的继承人配合。具体情况,请与公证处联系咨询。

4可受理的公证处

 行为地;涉及不动产的,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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