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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嘱生效后(人在世),怎么“应及时办理继承权公证”?

[匿名]发表:房屋遗嘱已做了公证,房屋遗产继承权还需再做公证吗?2014-07-28西城公证处 在线回答:您好,遗嘱和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也是两个不同的公证事项,遗嘱生效后应及时办理继承权公证。谢谢!房屋遗嘱公证后(人还在世),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权公证可能还有几十年的时间,怎么“应及时办理继承权公证”?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及时办理继承的有关手续是在遗嘱生效后才办理。在立遗嘱人还在世时遗嘱并不生效,只有立遗嘱人去世后遗嘱才正式生效。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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