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你所在位置: |
|
拍卖公证
1业务简介 拍卖公证是指公证处应拍卖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于整个拍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予以证明的活动。 2所需材料1、主办单位的资格证明(含拍卖资格);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举办拍卖活动的依据或有关批准文件(比如拍卖的委托书); 4、拍卖活动规则、方案、评定标准等材料及有关公告、广告(若拍卖事项需提前公告或发 布信息); 5、参与活动的主要单位、人员的材料(比如:主持人); 6、委托拍卖的委托人的身份证材料; 7、所拍卖物品的权属证明材料(比如:产权证); 8、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3其他提醒此项业务对程序的严密性要求较严格,因此,若非成熟的招投标流程,请事先与公证处联系,充分沟通,确认。 4可受理的公证处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行为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