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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公正
西城公证处你好:我的姐姐意外死亡,没有遗嘱,现有两套住房,房产证上面都只有姐姐的名字。现在经过协商,一套房子归我丈母娘,另一套归姐夫。我们要办理公证我看了一下网站需要的资料。证件都齐全,户口注销证明要不要?房产评估证明怎么做?需不需要预约?整个流程怎么办理?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姐姐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均应到场办理,即您姐姐的父母、配偶、子女。您姐姐的户口簿如已注明死亡及报死亡的时间可以不用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如无则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您可以来我处申请办理时向受理您申请的公证员提出房屋评估要求。所有继承人均到场后,在我处接待中心取号等待即可。公证员在受理你们的申请,审核你们提供的材料后会给予详细的解释和说明。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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