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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籍声明书公证
小孩是在北京出生的,爸爸是台湾籍,妈妈都是中国北京户籍,现小孩户口准备报在台湾,台湾需要我们在北京公证处声明该小孩未于大陆地区设籍(未设籍声明书),请问是否需要我们夫妻两人共同到场?届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父亲需要提交台湾准备户籍腾本吗?
在线回答:
您好,需提供爸爸的台胞证、户籍滕本,妈妈的身份证、户口簿,两人的结婚证,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爸爸妈妈共同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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