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公证
1业务简介
声明公证系公证处根据声明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声明人声明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当您需要在民事、经济活动中作出公开的意思表示时,该意思表示通常称为声明。包括对一些事实的承认,主张、放弃权利,对外承担义务,免除其他的义务责任等。
常见的业务有:放弃继承权声明、放弃户口指标声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声明等。
请注意此项公证与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区别,依使用单位或用途与公证处联系确认。
2所需材料
一、声明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
二、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代拟);
三、涉及财产或权利的,提供财产证明或权利凭证;在声明书中对事实进行确认的,请提供有关
的事实证明材料;
四、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
一般情况下,声明内容公证处只作形式上的审查,声明的实质内容必须由您本人自行负责。
4可受理的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