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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死者)的医学死亡证明:由医院或死者户籍所在区、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护照等

3、亲属关系证明:由申请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保管地根据其人事档案记载,如实摘录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情况

4、被继承人(死者)因死亡而被注销户籍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 遗产凭证,例如:

(1)公司股权: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为准)

(2)机动车: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

(3)房产:提供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4)股票及资金余额:提供股东卡、资金卡、对账单和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清单等

(5)银行存款、债券、国库券等:提供银行卡、存折/单、存款证明、债券/国库券凭证等

(6)保险理赔金:提供保险合同、理赔单等

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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